動火作業不安排專人看管、除塵設備未啓用,北京兩企業被罰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4-19 19:10:27

今年年初,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本市全面啓動安全生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著力消減重大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群衆身邊突出安全隱患,全力保障首都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近日,市應急局公布兩起典型案例,督促企業以案爲鑒,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意識,全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切實抓好安全生産源頭治理工作,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安全生産工作。

北京某商貿公司動火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行政處罰案

2023年6月26日,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某商貿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負責管理的郝家疃村普光路1號林吉前疃廠區在動火作業時(電焊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相關規定,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單位作出人民幣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安全提示

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等作業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生事故,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將會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造成較大的傷害。因此,進行危險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同時生産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事故防範措施,以防止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

動火作業應注意以下事項:一是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二是作業單位應嚴格落實動火作業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流程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三是動火作業期間,作業單位應指定作業人員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動火作業,清理周邊可燃物,配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四是動火作業結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無火災危險後方可離開。如遇火情,必須立即報警,及時處置。

北京某飼料公司安全設備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政處罰案

2023年6月6日,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北京某飼料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安全設備(袋式除塵器風壓差監測報警裝置1套)在生産過程中未啓用,不符合《粉塵防爆規程》(GB15577-2018)第8.4.4條“袋式除塵器進、出口應設置風壓差監測報警裝置,並記錄壓差數據;在風壓差偏離設定值時監測裝置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的強制性規定,其安全設備的使用不符合國家標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有關規定,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單位作出人民幣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安全提示

除塵設備中的風壓差監測報警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可能導致以下危險隱患:

●過載運行:風壓差監測報警設備通常用于監測除塵設備的運行狀態,一旦設備發生過載或堵塞,風壓差會增大。如果監測設備不能正常工作,運行狀態異常的情況可能被忽略,導致除塵設備長時間處于過載或堵塞狀態,增加設備損壞的風險。

●粉塵積聚:除塵設備如果不能正常監測風壓差,可能會導致未及時清理粉塵積聚的情況。積聚的粉塵可能會堵塞設備或導致設備故障,甚至引發粉塵爆炸的危險。安全設備作爲生産經營活動的重要設備,其性能優劣以及使用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生産經營活動的安全性,以及在發生生産安全事故時能否及時救援、減少損失。國家通過制定標准,使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都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生産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標准開展有關生産活動,以確保安全設備發揮效用,有效防止相關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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